2021年1-5月,廣州市南沙區人民檢察院積極穩妥推進試點工作,審前羈押率已降至48.48%,共對39名在押犯罪嫌疑人啟動羈押必要性審查,羈押必要性審查率為13.24%,逐步形成“降低審前羈押率‘南沙模式’”。
南沙區檢察院在推進落實降低審前羈押率工作的過程中運用科技創新,建立了廣東省首個“社會危險性量化評估系統”,解決“如何作出確定型量刑建議”、“如何客觀科學地分析社會危險性”的問題,使“降低審前羈押率‘南沙模式’”更科學更客觀更精準。
“社會危險性量化評估系統”結合司法實踐大數據分析,通過實證研究和統計學分析明確社會危險性包含的人身危險性要素和訴訟可控性要素,確定各類因素在社會危險性評價中所占的比重。
南沙區檢察院將量化評估因素分為人身因素、犯罪因素和妨礙訴訟因素三類,細化評估項目43項,構建起社會危險性評估模型和生成量化表格,并在此基礎上引入信息化和技術化手段,成功研發出社會危險性量化評估系統。
檢察人員只需將犯罪嫌疑人的人身危險性、社會危害性、訴訟可控性等指標分類輸入到該系統,通過特定算法,系統即可輸出是否應予逮捕的基準判斷,還可將量化評估結論形成審查報告結論性文字。
“公平正義應當以看得見的方式實現。在降低審前羈押率工作中建立‘社會危險性量化評估系統’,也是讓群眾更客觀更直接地理解檢察工作的方式之一?!?南沙區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李東蓊說道。